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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离开古荒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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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通往大堂的驿道上,一辆奢华的马车十分显眼,它的后面跟着三十六名身材魁梧,衣着奇特骑着骏马的年轻护卫,他们乃是古荒皇宫的一级护卫,三十六金刚,是郝闫瑾花了三年时间训练而成的。若不是郝闫瑾对诸葛雪有意,暗中另有别的心思,他是绝对不可能将这三十六金刚派出去的。

    说起这三十六金刚,要从三年前说起,那是郝闫瑾第三次以商人的身份游历大唐。那时候的郝闫瑾,不过刚刚二十出头,气血方刚,年轻气盛,加上他天生傲气,不喜欢被人管教,被人束缚,由于他认为自己行走大唐不是第一次了,对大唐已是轻车熟路,加上自己自幼习武,因此有了一种侥幸心理,那次出行他没有待任何的侍卫,就在那次,出现了意外。

    途径大唐雁门关之外,大唐二里地的位置。往北属于古荒境地,往南属于大唐境地,往西属于西海国境地,往东属于临清国境地,因此此地属于“四不管”之地,这里匪患猖獗,盗寇四起,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之人数不胜数。郝闫瑾路径此地,很不凑巧,碰上了最为猖獗的一伙土匪,若不是被一路暗中保护他的护卫所救,郝闫瑾极有可能葬身之地。

    也就是那次之后,回到了古荒,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在离皇宫上百里的深山中,修建了一处大型府邸,用来训练自己的贴身暗卫。与此同时,郝闫瑾四处张贴告示征召十八至二十八岁的年轻男子数千人,经过层层筛选,步步考验,最后留下一百零八人训练成了三十六金刚和七十二地煞,用来作为自己的死侍!

    所谓“死侍”,即是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效忠自己唯一的主人,也就是郝闫瑾。若是背叛,郝闫瑾会毫不犹豫的启用开起他们身体内潜伏着慢性毒药的蛊术,他们即刻便会毒发身亡。因为在当初训练他们之时,他们都心甘情愿立下毒誓,自愿服下了一种名为“持久散”的慢性毒药,所谓“持久散”可是药如其名,它不是一般的慢性毒药,而是一种潜伏期极长,为期三十年至五十年的慢性毒药。这是郝闫瑾亲自配置的,它是采用东海深海中的一种极其罕见的药草“海之草”和临清国独产的“毒灵芝”以及十几中药草提炼而成,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防止他自己被人背叛,所以才研制了此药。总归来说,他是一种良心的毒药,只要他的侍卫不背叛他,侍卫一辈子都不会毒发,他一辈子都不会启用开启的蛊求。

    三十六金刚乃是有迹可寻的真人,七十二地煞乃是犹如幽灵鬼混一般隐形人,所以,关于七十二地煞更多的只是传说,除了郝闫瑾几乎没有人真的见过他们,更不知道他们的真面目。

    坐在马车里面的常天,突然将脑袋探出了窗外,看了一眼前面走着的一干护卫和后面跟着的一干护卫,又将脑袋缩了回去,迅速地从袖子里逃出一个褐色瓷瓶,打开了瓶塞轻轻地放在了躺在车里的白衣女子鼻子下方。刚刚还在躺着的白衣女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

    “诸葛,你的身体真的无碍?”常天看了一眼瞬间便精神抖擞的诸葛雪有些怀疑,不就是一小包白色的药粉,说病就病说好就好,难不成它真的是灵丹妙药不成?常天向来不信邪魅之术,可是诸葛这次的所作所为,在常天看来的确有些邪乎。

    诸葛雪看了一眼常天,狡黠的一笑,“放心!这药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救命良药,百试不爽,从来没有失灵过!”这是郑梦琪的原话,诸葛雪不以为然,是药三分毒,都怪自己当时没有问清楚,心里难免有些担忧。

    “可是雨哥!你为什么非要将自己弄成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啊?”坐在一侧的林平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疑惑,用他最习惯的憨傻模样,摸着脑袋问道。

    “平子,你以为其他的办法能够逃脱郝闫瑾的犀利的眼睛吗?咱们三人身在古荒的皇宫,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够在不得罪郝闫瑾的情况下安然出来,你觉得这可能吗?”诸葛雪看了看林平,林平摇了摇头,雨哥说得是实话,古荒皇宫守卫森严,莫说是他们三个大活人了,就是一只苍蝇想要飞出去都是难上加难。

    “可是雨哥!你为什么要装病一个月才离开皇宫,而不是提前离开?”林平又犯愁了,既然雨哥在一个月之前便知道了皇上有意强制纳她为妃,为什么当时不走,还要耗上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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